身分法爭點整理
    • 作者:與樂,小明
    • 出版社:學稔出版社
    • 出版日期:2013/10/01
  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 

本書特色

  唸了再多,唸了就忘,沒有用!背了再多,考試寫不出來,實在沒有用!本系列書均以爭點方式呈現,只用最容易記憶的篇幅協助讀者快速融會貫通,達到最高投資報酬率!

  一、「爭點式」方式編排,快速學習、複習,爭點全盤掌握不遺漏。
  二、精選重要文章,節省考生搜羅、閱讀文章的瑣碎時間,並揭示文章重點,使考生更易記憶。
  三、去蕪存菁,精選重要實務見解,結合理論的「應然面」與事務的「實然面」,使兩者得以激盪出燦爛星光火花。
  四、補充修法條文見解及修法說明,俾使考生能從容比較現行法與新法之差異。 

 

Chapter 1 通則:親屬關係之建立與解消
主題概說1-2

Q.01 身分法之特殊性及原理原則? 1-3
Q.02 配偶是否屬於親屬? 1-4
Q.03 認領是否為親子關係發生之原因? 1-5
Q.04 夫妻一方之「自然死亡」,是否構成婚姻解消之事由? 1-7
Q.05 配偶一方死亡後,生存配偶再婚,此時,生存配偶與死亡配偶一方之姻親關係是否消滅? 1-9
Q.06 死亡宣告之效力,是否與自然死亡相同,亦使婚姻關係於推定死亡之日起解消? 1-10
Q.07 受死亡宣告之失蹤人,得否於死亡宣告後再婚? 1-12
Q.08 設撤銷死亡宣告時,生存配偶未曾另有婚姻,則原婚姻關係狀況為何? 1-12
Q.09 死亡宣告期間,生存配偶曾和第三人結婚,但是撤銷死亡宣告時已經離婚,則原婚姻關係為何? 1-13
Q.10 失蹤人撤銷死亡宣告後,生存配偶善意再婚而不受影響的「善意」所指為何?是否須後婚雙方當事人皆善意始屬之? 1-14
考題參照1-16
參考文獻1-18

Chapter 2 婚姻:婚約、結婚、普通效力
主題概說2-3

Q.01 婚約之性質為何? 2-5
Q.02 無權代理之追認於訂立婚約有無適用? 2-6
Q.03 違反訂婚年齡之法效? 2-7
Q.04 法定代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未成年人之婚約,當事人有無救濟途徑? 2-9
Q.05 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婚約之效力為何? 2-9
Q.06 未成年人解除婚約,是否仍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? 2-10
Q.07 可否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解除權? 2-12
Q.08 婚約得撤銷之原因? 2-12
Q.09 甲與乙訂婚後再與丙訂婚,則後訂婚者丙應如何為之? 2-13
Q.10 若訂婚後卻未定婚期,當事人可否催告遲遲不願履約之他方結婚? 2-14
Q.11 訂婚前明知他方有絕症或惡疾者,可否解除婚約? 2-15
Q.12 發生重大事由之本人得否解除婚約? 2-16
Q.13 無效婚約得否請求損害賠償? 2-17
Q.14 撤銷婚約而致受損之一方,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依據為何? 2-18
Q.15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訂立婚約時,應以何方法撤銷之? 2-20
Q.16 訂婚後一方死亡,則生存之他方得否請求返還贈與物?又該婚約贈與物之性質為何? 2-21
Q.17 當事人一方違反婚約時,他方請求返還婚約贈與物之基礎為何? 2-22
Q.18 受監護宣告之人於回復常態時之結婚,是否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? 2-23
Q.19 法定代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婚事時,未成年人有無救濟途徑? 2-25
Q.20 修正前已登記之無效婚姻,是否因新法之施行而成為有效? 2-26
Q.21 對於結婚證人之資格限制為何? 2-28
Q.22 監護人固不得與受監護人結婚,然輔助人得否與受輔助人結婚? 2-30
Q.23 婚姻無效之事由是否僅限於民法第988 條之情形? 2-31
Q.24 重婚例外有效之情況為何? 2-32
Q.25 前婚婚姻第一次解消至重婚前之期間,前婚配偶得否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? 2-35
Q.26 不違反民法第983 條規定的近親結婚,是否會因違反善良風俗而無效? 2-36
Q.27 擁有婚姻撤銷權的「最近親屬」有無資格限制? 2-38
Q.28 於民法第997 條若係受「第三人詐欺」而結婚,有無民法第92 條第1 項但書之適用? 2-39
Q.29 未成年人之婚姻撤銷後,是否喪失其依民法第13 條第3 項取得之
行為能力? 2-41
Q.30 離婚時如何處理冠姓? 2-41
Q.31 「別居」究係「積極請求權」抑或「消極抗辯權」? 2-42
Q.32 夫妻雙方約定暫不履行同居義務之別居契約,是否應承認其效力? 2-45
Q.33 別居中之夫妻是否有日常家務代理權? 2-45
Q.34 事實上夫妻或同居之男女有無日常家務代理權? 2-47
Q.35 夫妻一方死亡時,他方之日常家務代理權是否消滅? 2-47
考題參照2-49
參考文獻2-51

Chapter 3 婚姻:夫妻財產制
主題概說3-2

Q.01 針對74 年6 月4 日以前,真正權利人夫以妻名義取得之不動產,若未於一年緩衝期間內為更名登記,則登記名義人妻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時點為何? 3-4
Q.02 施行法第6 條之1 之一年緩衝期間性質為何? 3-7
Q.03 夫之債權人於施行法第6 條之1 之一年緩衝期屆滿前聲請查封拍賣者,於緩衝期屆滿後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妻,得否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? 3-8
Q.04 夫死亡時是否有施行法第6 條之1 之適用? 3-10
Q.05 登記名義人妻依施行法取得所有權之不動產,是否屬於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? 3-13
Q.06 施行法第6 條之2 是否具有溯及之效力?(民§1030-1 之規定是否適用於74.6.4 以前結婚已取得之原有財產?) 3-14
Q.07 自由處分金之性質? 3-17
Q.08 夫妻一方依民法第1020 條之1 撤銷他方無償處分婚後財產之行為後,撤銷權人得否依民法第244 條第4 項併予聲請受益人或轉得人(第三人)回復原狀返還該婚後財產? 3-19
Q.09 配偶一方之死亡,是否構成夫妻法定財產制消滅之事由? 3-20
Q.10 「夫妻間相互之贈與」是否屬於民法第1030 條之1 第1 項但書中所謂「無償取得之財產」? 3-22
Q.11 民法第1030 條之1 第4 項之時效性質? 3-23
Q.12 民法第1030 條之3 第2 項「對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」之要件? 3-24
Q.13 夫妻因判決離婚或判決撤銷婚姻而消滅法定財產制者,其婚後財產範圍之認定時點為何? 3-24
考題參照3-25
參考文獻3-29

Chapter 4 婚姻:離婚
主題概說4-3

Q.01 兩願離婚的「離婚意思」究採「實質意思」抑或「形式意思」? 4-5
Q.02 是否承認「使者離婚」? 4-6
Q.03 如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,未成年人之離婚登記效力為何? 4-7
Q.04 離婚證人可不可以用蓋章代替簽名? 4-10
Q.05 兩願離婚之一方事後不願協同前往辦理離婚登記者,他方得否以訴請求之? 4-11
Q.06 民國97.5.23 以前採儀式婚,並不以登記為必要。若未辦理結婚登記之夫妻欲兩願離婚時,是否仍需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? 4-12
Q.07 「強姦」是否屬於民法第1052 條第1 項第2 款之事由? 4-14
Q.08 「不堪同居之虐待」是否可經配偶之宥恕而消滅離婚請求權? 4-14
Q.09 民法第1052 條第1 項第4 款之「直系親屬」,應如何解釋? 4-15
Q.10 民法第1052 條第1 項第5 款「遺棄」之範圍應如何界定? 4-16
Q.11 「不能人道」是否屬於民法第1052 條第1 項第7 款之「不治惡疾」? 4-18
Q.12 「不治惡疾」是否限於婚後發生者,始得成為離婚事由? 4-19
Q.13 重婚或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,因而構成犯罪被處徒刑者,是否構成「故意犯罪」而可適用民法第1052 條第1 項第10 款? 4-19
Q.14 夫妻對重大離婚事由均有過失者,責任較重之一方得否請求離婚? 4-20
Q.15 調解或和解離婚是否與確定判決具同一之效力? 4-22
Q.16 離婚請求權消滅期間之性質? 4-23
Q.17 離婚判決得否作為交付子女請求權之強制執行依據? 4-24
Q.18 未成年子女是否為會面交往權之主體? 4-26
Q.19 其他親屬/第三人是否亦為該「會面交往權」之權利主體? 4-28
Q.20 何謂「離因損害」與「離婚損害」? 4-29
Q.21 陷於生活困難之一方親屬向他方請求贍養費時,是否須考慮其有無具扶養能力之親屬可對之為扶養? 4-30
Q.22 若贍養費之被請求人本身亦陷於生活困難時,是否仍須負擔贍養費? 4-32
考題參照4-34
參考文獻4-36

Chapter 5 父母子女:自然血親、擬制血親、親權
主題概說5-3

Q.01 婚生子女是否須為其母之夫之血統? 5-5
Q.02 子女受雙重婚生推定之情形,應如何處理? 5-6
Q.03 對於已推定為他人婚生子女之子女,親生父可否提起婚生否認之訴? 5-8
Q.04 若與生母結婚之生父並非事實上真實血統之生父,則是否已生準正之效力?(如不具真實血統是否應發生準正之效力?) 5-10
Q.05 準正之對象是否限於父母結婚前已出生之非婚生子女? 5-11
Q.06 準正之效力自何時發生? 5-12
Q.07 「認領」之性質為何? 5-13
Q.08 認領人與被認領人之間是否須有真實血統聯繫? 5-14
Q.09 認領是否得以遺囑為之?又該認領發生之效力時點為何? 5-16
Q.10 依遺囑之認領而違背遺囑方式時,該認領是否無效? 5-17
Q.11 已死亡之非婚生子女,是否得成為生父認領之對象? 5-17
Q.12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為認領之否認(民§1066)時,是否應負舉證責任? 5-18
Q.13 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提起強制認領之訴,究為本於法定代理人之身分代理非婚生子女為之,或係本於自己固有權利為之? 5-19
Q.14 強制認領請求權可拋棄? 5-21
Q.15 強制認領訴訟之性質如何? 5-22
Q.16 對胎兒之認領效力發生時點,是否適用民法第1069條之規定? 5-23
Q.17 受監護宣告人於回復正常狀態,未撤銷監護宣告前所為之收養行為是否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?法院是否應予認可該等收養契約? 5-24
Q.18 生母可否收養自己之非婚生子女? 5-26
Q.19 尚未被認領或準正之非婚生子女是否可被生父所收養? 5-27
Q.20 一方配偶可否收養他方配偶之子女之配偶? 5-28
Q.21 夫妻共同收養之性質? 5-29
Q.22 夫妻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時,由他方單獨收養子女者,其收養效力是否及於他方? 5-30
Q.23 夫妻一方擅自冒用他方名義共同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,經法院認可時,其收養行為效力如何? 5-31
Q.24 夫妻可否共同被收養? 5-32
Q.25 收養有無效之原因,而法院未經查明予以認可時,其效力如何? 5-33
Q.26 收養契約之生效時點是否應溯及?現行法之規定妥當否? 5-34
Q.27 配偶共同收養時,僅一方與養子女存有得撤銷原因時,得否撤銷全部之收養關係? 5-36
Q.28 夫妻一方例外單獨終止收養時,其終止效力是否及於他方? 5-37
Q.29 收養契約是否因當事人一方之死亡而消滅? 5-39
Q.30 民法第1080條之1第1項之「養父母死亡」是否包含養父母一方死亡之情形? 5-40
Q.31 養子女在收養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子女,其與養方之親屬關係,是否得經同意而不隨收養之終止而消滅? 5-41
Q.32 未同意收養效力及於己身,而未隨同本生父母出養之成年子女,是否仍有繼承權? 5-43
Q.33 若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或生母乃未結婚之未成年人,則其是否有任親權人之能力? 5-45
Q.34 懲戒權之對象是否限於未成年子女? 5-46
Q.35 未成年子女有償取得之財產,歸屬於何人? 5-46
Q.36 民法第1088條所稱之「處分」,其內涵如何? 5-47
Q.37 父母如非為子女之利益,其所為之處分行為效力如何? 5-48
Q.38 父母以子女名義,代為保證行為,該行為之效力如何? 5-50
Q.39 父母非為子女之利益,而代理子女之行為效力如何? 5-51
考題參照5-54
參考文獻5-57

Chapter 6 監護、扶養、家、親屬會議
主題概說6-2

Q.01 如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再婚,此是否屬於父母均不能行使親權而需設置監護人之原因? 6-3
Q.02 民法第1091條但書之規定是否妥當? 6-3
Q.03 父母皆為未成年人時,是否得以單獨行使親權? 6-5
Q.04 「受託監護人」之法律地位為何? 6-6
Q.05 父母得為胎兒以遺囑指定監護人。則若胎兒出生前已死亡,於其死亡時有權為遺囑指定監護者,該指定監護效力如何? 6-7
Q.06 遺囑指定監護得否附條件? 6-8
Q.07 「受監護人之財產」,是否僅限於受監護人之「特有財產」? 6-8
Q.08 「生活保持義務」與「生活扶助義務」之異同? 6-9
Q.09 夫妻之扶養義務是否以受扶養權利人不能維持生活,又無謀生能力者為限?又夫妻間扶養性質為何? 6-10
Q.10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扶養義務,其實體法上之依據為何? 6-12
Q.11 我國就「未成年子女」之受扶養順序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,是否妥當? 6-14
Q.12 若直系血親卑親屬既無維持生活之能力又無謀生能力,是否適用民法第1118條減輕義務之規定而仍應負扶養義務? 6-15
Q.13 被推定為家長之人,是否以有行為能力為必要? 6-16
Q.14 家長管理家務時,應盡何種之注意義務? 6-17
Q.15 「遺產酌給權人」於親屬會議召集人中之屬性為何? 6-17
考題參照6-19
參考文獻6-20

Chapter 7 遺產繼承人
主題概說7-3

Q.01 有效重婚之配偶有無繼承權?兩位配偶間之應繼分應如何計算? 7-5
Q.02 「代位繼承」之性質為何? 7-6
Q.03 被代位人與被繼承人同時死亡,是否仍有代位繼承之適用? 7-7
Q.04 被代位繼承人之配偶是否有代位繼承權? 7-9
Q.05 非因民法第1145條而「喪失繼承權」之情形,是否構成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?(例如被代位人拋棄繼承或終止收養) 7-10
Q.06 「繼承開始後」方「喪失繼承權」者,是否仍有代位繼承之適用? 7-11
Q.07 被繼承人親等較近之直系血親卑親屬,全部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,其親等較遠之直系血親卑親屬,究為代位繼承或本位繼承? 7-12
Q.08 已致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於死者,是否須受刑之宣告後方適用本款而喪失繼承權? 7-13
Q.09 緩刑期滿,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,是否喪失繼承權? 7-14
Q.10 「傷害致死」是否包括於本款之情形內? 7-15
Q.11 關於相對失權事由,繼承人是否須有「圖利自己之意圖」此項主觀要件方構成失權? 7-16
Q.12 是否得以不具備遺囑方式,而認定被繼承人記載於該遺囑上之表示失權行為不符「要式性」而無效? 7-17
Q.13 表示失權後是否得因被繼承人之宥恕而回復繼承權? 7-18
Q.14 繼承人失權後始出生之子女,有無代位繼承權? 7-19
Q.15 繼承人失權後始收養之子女,有無代位繼承權? 7-20
Q.16 「繼承回復請求權」之性質? 7-21
Q.17 「繼承回復請求權訴訟」之性質? 7-23
Q.18 由僭稱繼承人、表見繼承人或侵害繼承權之共同繼承人受讓財產之(惡意)第三人,是否得為繼承回復請求之相對人? 7-24
Q.19 繼承回復請求權與物上返還請求權之關係? 7-26
Q.20 民法第1146條「繼承回復請求權」罹於時效後,可否再行使第767條「所有物返還請求權」? 7-28
Q.21 民法第1146條「繼承回復請求權」與第768、768條之1「所有權時效取得」間之關係? 7-29
Q.22 真正繼承人未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而死亡時,其繼承回復請求權是否得由其繼承人所繼承? 7-31
Q.23 民法第1146條第2項「繼承回復請求權期間」之性質為何? 7-32
Q.24 繼承回復請求權消滅時效完成後,僭稱繼承人是否取得繼承權? 7-34
Q.25 繼承權受侵害之時點? 7-36
Q.26 拋棄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效果?拋棄權利後對各繼承人之應繼分是否有所影響? 7-37
考題參照7-40
參考文獻7-42

Chapter 8 遺產之繼承:繼承效力、分割、拋棄
主題概說8-4

Q.01 繼承人未於訴訟上主張有限責任抗辯時,法院應如何下判決? 8-7
Q.02 若繼承人之固有財產經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聲請法院執行,其應如何救濟? 8-9
Q.03 若繼承人未在訴訟中主張有限責任抗辯,法院因而下一個無保留支付之判決。則繼承人得否於強制執行程序中,再行主張有限責任之抗辯,而阻止強制執行之效力? 8-12
Q.04 若僅有部分繼承人受民法第1148 條之1 贈與時,該贈與物之價值是否視為屬於全部繼承人之所得遺產? 8-13
Q.05 當共同繼承人中有人受有民法第1148 條之1 之生前贈與而致所得遺產增加時,其他未受有該生前贈與之繼承人,是否亦應在該限度負遺產債務之連帶責任? 8-15
Q.06 將民法第1148 條之1 之生前贈與視為所得遺產清償債務後,繼承人內部相互間應如何分擔? 8-17
Q.07 受有民法第1148 條之1 生前贈與之繼承人若拋棄繼承,是否仍須將其生前贈與視為所得遺產? 8-19
Q.08 被繼承人完納罰金之義務,是否得為繼承之標的? 8-21
Q.09 無權代理人繼承本人時其無權代理行為之效力如何? 8-21
Q.10 遺產酌給之程度究竟為何? 8-22
Q.11 親屬會議不能召開或召開有困難時,及親屬會議經召開而不為決議時,受酌給權利人(此際為親屬會議之召集人)應如何保障自己之權利? 8-24
Q.12 「遺產酌給請求權」之消滅時效為何? 8-25
Q.13 遺產酌給請求權有無最高額度之限制? 8-26
Q.14 繼承人是否得處分其應繼分? 8-27
Q.15 民法第1157 條第1 項所定「被繼承人之債權人」,是否包括受遺贈人在內? 8-28
Q.16 民法第1157 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屆滿後,繼承人是否得以遺產或債務數額尚未確定為由,拒絕清償債務? 8-29
Q.17 有優先權之債權人,是否須報明其扣除擔保標的物價額後之剩餘債權? 8-31
Q.18 違反清算程序時,致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受有損害時,繼承人賠償責任之性質為何? 8-32
Q.19 民法第1161 條第2 項之不當受領返還請求權,是否以不當受領人於受領時,明知有不當受領為要件/惡意為要件? 8-34
Q.20 受有損害債權人之不當受領返還請求權,其性質如何? 8-34
Q.21 拋棄繼承人是否為民法第1163 條所定之繼承人? 8-35
Q.22 關於民法第1162 條之2 第1 項及第2 項繼承人針對未受償而須以自己固有財產清償之部分,繼承人內部是否有連帶責任之適用? 8-37
Q.23 民法第1162 條之2 第1 項與第2 項之立法是否妥當? 8-38
Q.24 遺產分割判決之性質? 8-41
Q.25 被繼承人以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時,繼承人不得請求分割遺產。然而全體繼承人可否一致同意分割或將公同共有改為分別共有? 8-42
Q.26 繼承人間相互協議之不分割契約,並無如禁止分割之遺產定有時間限制。因此解釋上是否應有時間之限制?若有限制則以幾年為限? 8-43
Q.27 民法第1165 條第1 項條文中之「他人」,依文義解釋,是否包括共同繼承人中之一人? 8-44
Q.28 若未保留胎兒應繼分即逕為遺產分割者,分割行為既屬無效,則應如何救濟? 8-45
Q.29 母亦為共同繼承人時,母法定代理胎兒為遺產分割之協議效力如何? 8-46
Q.30 被繼承人以遺囑指定、或委託他人代為指定遺產分割方法時,繼承人得否事後再主張因分得之物有瑕疵,而主張契約解除權(即對全部遺產重行分割)? 8-47
Q.31 裁判分割時,各繼承人得否事後再主張因分得之物有瑕疵而解約、再行請求重行分割? 8-49
Q.32 民法第1171 條第2 項所定五年期間之性質為何? 8-50
Q.33 民法第1172 條係就繼承人對被繼承人負有債務時,扣還之規定。然若繼承人對被繼承人享有債權時,應如何為遺產分割? 8-51
Q.34 免除歸扣之表示,若侵害其他繼承人之特留分時,應如何處理? 8-53
Q.35 曾受有特種贈與之拋棄繼承人,是否負有歸扣義務? 8-55
Q.36 受有特種贈與之喪失繼承權人,是否須負歸扣義務? 8-57
Q.37 被代位人受有特種贈與後死亡時,是否應由代位繼承人負歸扣義務? 8-58
Q.38 代位繼承人從被繼承人受有特種贈與時,是否應負歸扣之義務? 8-59
Q.39 若係生前特種贈與,然卻以被繼承人之死亡而發生效力之死因贈與方式為之者,則是否為歸扣之標的? 8-61
Q.40 繼承人受贈與後,贈與物已滅失或毀損者,是否仍應歸扣? 8-62
Q.41 何人得為歸扣權利人? 8-63
Q.42 歸扣免除之時期是否不限於「贈與當時」?(被繼承人可否以遺囑免除歸扣之表示?) 8-64
Q.43 免除歸扣後得否撤回? 8-65
Q.44 歸扣效力之發生時點? 8-65
Q.45 特種贈與價額大於應繼分價額時,歸扣義務人是否應返還超過之部分? 8-66
Q.46 拋棄繼承行為之性質? 8-68
Q.47 繼承人為拋棄繼承之表示後,可否再向法院「撤回」其拋棄繼承之表示? 8-69
Q.48 繼承人拋棄繼承致使債權人之債權無法完全獲清償,此際其債權人得否依民法第244 條聲請法院撤銷拋棄繼承? 8-70
Q.49 民法第1176 條代位繼承人拋棄繼承權時,其應繼分如何歸屬?(民§1176 Ⅰ之「第一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者」,是否包括代位繼承人?) 8-73
Q.50 拋棄「指定應繼分」時,該拋棄人之應繼分,究應以「指定應繼分之比例」歸屬於其他繼承人,或應依「法定應繼分比例」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? 8-76
Q.51 遺產管理人就已知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未為報明或聲明者,是否亦僅得就剩餘財產行使其權利?(民§1182 之規定,對於管理人所已知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,有無其適用?) 8-77
Q.52 民法第1184 條所稱「視為繼承人之代理」,其內涵如何?亦即遺產管理人之法律地位如何? 8-78
Q.53 國庫之財產取得,究為原始取得或繼受取得? 8-79
考題參照8-81
參考文獻8-87

Chapter 9 遺囑
主題概說9-4

Q.01 以遺囑選任「他人」為應繼分之指定者,該「他人」有無資格之限制? 9-7
Q.02 自書遺囑之遺囑人,得否以蓋章代替簽名? 9-8
Q.03 遺囑人若省略向公證人口述之程序,而逕將自己書寫之遺囑全文交與公證人做成公證遺囑者,該公證遺囑是否仍為有效? 9-9
Q.04 得否以閱覽代替宣讀? 9-10
Q.05 若密封遺囑內容有增減、塗改時,是否類推民法第1190 條? 9-11
Q.06 將遺囑密封之行為,是否須由遺囑人自行為之? 9-12
Q.07 若代筆人漏未再度簽名,該遺囑有效否? 9-13
Q.08 若無遺囑人之親筆簽名,則該筆記口授遺囑有效否? 9-14
Q.09 「遺產債權人」是否屬於得將遺囑提經親屬會議認定之「利害關係人」? 9-15
Q.10 口授遺囑經認定後,於執行遺囑前,是否仍須為提示始能執行? 9-16
Q.11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,是否得為遺囑見證人? 9-16
Q.12 代筆遺囑之代筆見證人、或筆記口授遺囑之作成筆記見證人,倘為法律所定之缺格者,該遺囑效力如何? 9-17
Q.13 遺囑人是否得委託「繼承人」或「受遺贈人」代為指定遺囑執行人? 9-18
Q.14 若被指定之人或委託指定之人不願就任或受指定時,應何如? 9-19
Q.15 繼承人得否為遺囑執行人? 9-20
Q.16 於我國現行法下,遺囑執行人是否應享有報酬請求權? 9-21
Q.17 遺囑執行人於執行職務時,應負何等注意義務? 9-21
Q.18 遺囑執行人就職後,是否限於有正當理由時,始可辭任? 9-22
Q.19 所謂「選定遺囑執行人」是否為親屬會議之義務? 9-22
Q.20 遺囑執行人之法律上地位為何? 9-23
Q.21 編制遺產清冊,雖為遺囑執行人就職後應執行之職務,但是否得由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免其編製之義務? 9-25
Q.22 繼承人處分與遺囑有關之遺產時,其效力如何? 9-26
Q.23 遺囑執行人有二人,而其二人意思不一致,而無法依多數決決定時,應何如? 9-27
Q.24 我國是否承認「共同遺囑」? 9-27
Q.25 「牴觸」之意義或判別標準為何? 9-29
Q.26 遺囑人雖先後立下二內容相牴觸之遺囑,然遺囑上記載之年月日均相同而無從判斷先後。該二遺囑效力究竟為何? 9-30
Q.27 遺囑人為遺囑後所為之「行為」,究何所指? 9-31
Q.28 十六歲以上之限制行為能力人,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,而為牴觸遺囑之行為時,其遺囑是否視為撤回? 9-32
Q.29 遺囑人廢棄遺囑後又使之回復原狀時,該遺囑是否復活? 9-33
Q.30 第一遺囑第二遺囑內容相牴觸而被視為撤回後,復以第三遺囑明示撤回第二遺囑,則第一遺囑之效力? 9-34
Q.31 第一遺囑第二遺囑內容相牴觸而被視為撤回後,遺囑人故意廢棄與第一遺囑相牴觸之第二遺囑,令第二遺囑視為撤回,則該第一遺囑
之效力? 9-34
Q.32 第一遺囑與第二遺囑內容相牴觸,惟第二遺囑為附解除條件,而於遺囑人死亡前,解除條件成就而失效時,該第一遺囑之效力? 9-35
Q.33 遺囑人立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內容相牴觸,惟該生前行為無效或被撤銷時,則遺囑之效力為何? 9-35
Q.34 我國是否承認「包括遺贈」? 9-37
Q.35 遺贈標的物所生孳息,歸屬於何人及何時? 9-38
Q.36 遺贈侵害特留分時,效力如何? 9-39
Q.37 以償金請求權為遺贈者,若遺囑人生前已行使權利而受領償金時,該遺贈是否因此而無效? 9-40
Q.38 受遺贈人如不履行其負擔時,遺贈義務人得否拒絕遺贈物之交付? 9-41
Q.39 受益人得否為負擔之履行請求權人? 9-43
Q.40 關於「債務免除」之遺贈,是否得拋棄? 9-44
Q.41 附負擔之遺贈,若受贈人依法拋棄受贈權時,其遺贈財產應歸屬於遺產,則原遺贈上所存之負擔是否消滅? 9-44
Q.42 「死因贈與」究竟為附條件或期限之贈與? 9-46
Q.43 侵害特留分之法律行為效力如何? 9-47
Q.44 特留分扣減權之法律性質為何? 9-49
Q.45 生前特種贈與侵害特留分時,是否屬於扣減權之行使對象? 9-52
Q.46 死因贈與,是否屬於扣減權之行使對象? 9-53
Q.47 特留分扣減權之時效期間法無明文,則性質為何?是否因時間經過而消滅? 9-54
Q.48 扣減權得否讓與? 9-56
Q.49 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是否得代位特留分權人行使扣減權? 9-57
Q.50 受遺贈人若將應受扣減之遺贈標的物轉讓於第三人之場合,是否得對該第三人行使扣減權? 9-58
Q.51 繼承人向受遺贈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時,受遺贈人是否得以「價額補償」,以免除返還現物之義務? 9-59
Q.52 受扣減之受遺贈人因無資力不能返還遺贈標的物或償還其價額時,扣減權利人之損害應由何人負擔? 9-60
考題參照9-61
參考文獻9-65 
 



 

 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 : 以上資訊圖文為原權利人所有,圖片、商品介紹為博客來提供,若有侵犯之處請盡速通知本站長隨即修正或移除。

 

arrow
arrow

    De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